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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
丹东市纪委监委持续发力 推动“阳光三务”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6/26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阅读:(1495)

“阳光”持续在线,“三务”更加务实。通过长期实践,丹东市村级“阳光三务”逐步形成“信息公开—群众反馈—督导整改”的闭环工作机制。近日,丹东市纪委监委采取现场会形式,剖析学习典型经验,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新思路新措施,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增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村级“阳光三务”迈上新台阶,助力强化基层监督治理。

 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再深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的总体要求。丹东市各地区集中学习省纪委监委《“辽宁阳光三务”工作制度(试行)》及《关于印发“辽宁阳光三务”村级公开基础目录的通知》要求,学习借鉴振安区探索“阳光三务”规范化建设以及推进新目录调整工作经验做法,在互学互鉴中提高意识、增强本领。推动各地区站在以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保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系统施治,以公开防腐败、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民心,引领党风政风民风全面向好。

科学合理安排,明确任务再出发。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是“还干部清白、给百姓明白”的重要渠道。紧扣《“辽宁阳光三务”工作制度(试行)》逐项梳理,推动制度落实落细。把握时间节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按节点调度推动,保障在7月底前高质高效完成公开工作。在照单全收、逐项落实省级新目录的同时,结合本地区的特点特色,因地制宜公开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期盼的工作事项。结合监督检查,深入纠治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阳光三务”成为“带电”的监督。

压实主体责任,工作合力再凝聚。把“三务”公开情况纳入党的建设考核,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压紧压实镇街和村社主体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对公开信息超期未发布、公开事项反馈异常、用户当月活跃度低、反馈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跟踪调度,及时纠错、推动整改。强化协同配合,推动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持上级实时指导督导与下级动态请示报告相结合,发挥系统性优势,做到上下同心、步调一致。

创新工作措施,推动优化提升。突出典型示范引领,打造“公开信息全、反馈满意度高、群众活跃度高、信访化解率高”的“一全三高”示范镇街和示范村社。坚持群众反馈问题“一跟到底”,让“阳光三务”收到可视化效果,激发群众监督意愿。坚持工作融合,与当前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三个万件”等工作结合融合,与“减存遏增、减量退位”同步推进落实,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实现工作效能最大化。把“辽宁阳光三务”平台与“丹东惠民扶贫资金网”结合融合,引导群众对比参照,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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