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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
丹东市推进“阳光三务”工作现场会在振安区召开
发布时间:2023/6/13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788)



6月8日,丹东市推进“阳光三务”工作现场会在振安区召开。会上振安区就2022年以来开展“阳光三务”推进情况及本次线上公开新增(调整)内容落实情况做出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辽宁阳光三务”平台上线以来,振安区通过以“三促进、三保障、三落实、三创新”工作法持续推进“阳光三务”落实落细,并结合近期省纪委下发新增(调整)公开目录,优化升级推进方法,制发《振安区村级“阳光三务”公开模板》,被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普及推广。

焦突出“三促进”,推动“阳光三务”落地生根

一是促进规范化。起草《关于全面推行“阳光三务”工作实施方案》及监督检查方案,对公开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统一明确。

二是促进具体化。依照全省指导口径,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阳光三务”公开内容指导目录,细化具体科目,确保公开得全、群众看得懂。

三是促进常态化。建立“领导小组统筹抓总、工作专班督导协调、镇(街)和村(社)具体落实”的常态运行工作机制,形成“周提醒、月调度、季检查、定期通报”的工作模式,保障“阳光三务”工作高效推进。

跟进“三保障”,推动“阳光三务”有序有力

一是保障知情权,提升活跃度。推动各镇(街)党(工)委、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及正风肃纪监督员,结合日常工作深入田间地头、集贸市场和村(居)民家中广泛宣传走访,指导村(居)民关注“辽宁阳光三务”平台,了解公开意义,推广“三务”公开由“线下”定点阅读转为“指尖”随时云读。

二是保障民主权,提升参与度。针对以往易发多发的问题,督促各镇(街)党(工)委凡涉及惠农政策落实、村级集体重点工程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征地租地补偿等重大事项,严格按“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进行,在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阶段,全面实行“阳光票决”,并公示公开。

三是保障监督权,提升满意度。高度重视群众的问题反馈和预警处理工作,充分发挥平台“问题反馈”功能,定期巡检、及时回复,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坚持“三落实”,推动“阳光三务”见行见效

一是落实重要事项公开。抓住群众最关注、应知晓事项,对补贴发放、收益分配、工程发包等重要事项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落实跟进监督检查。聚焦“阳光三务”公开重点任务,以清单化推进监督检查,实行“室组地”联动机制,采取“末端工作法”,通过调研座谈、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对比排查等方式直插基层、直指问题。

三是落实严肃追责问责。压实“阳光三务”公开主体责任,对工作不落实、推进迟缓、公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严肃约谈批评,督促立行立改;对拒不整改、拒不公开、虚假公开、公开不到位问题严厉查处问责。截至目前,立案2人,处理处分5人。

运用“三创新”,推动“阳光三务”富有特色

一是拓展线上公开内容。在原有“阳光三务”公开目录基础上,结合振安区实际将村(社)干部及其近亲属从业涉权事项纳入公开目录,村(社)干部将本人及其近亲属基本信息、享受国家惠民补贴慰问资金、本村(社)出资或上级部门在本地区实施工程项目涉及本人及近亲属参与情况填入公示表,在“阳光三务”平台进行公开。

二是设计公开宣传载体。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始终,制作了“阳光三务”宣传海报、宣传单、小扇子、书签、便利购物袋等多样式宣传产品,强化宣传推广,公开监督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知情参与。

三是打造典型示范点位。针对线上公开工作是否适合全面公开等问题,将太平湾街道望江村、鸭绿江街道太平社区作为村(社)干部及其近亲属从业涉权事项首批公开试点,推动同兴镇日新村、龙母村为标准化阵地,围绕公开形式、内容、程序和时限等,打造典型示范点位,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效应。

下一步,振安区纪委监委将以本次推进“阳光三务”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协调联动各责任部门、单位形成合力,充分做好前期线上公开内容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高效完成规定动作。助力“阳光三务”迭代升级,打好振安基层治理、净化政治生态“组合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清风正气吹进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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