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丹东市城市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陶浩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6/6/1    来源:丹东市纪委监委    阅读:(39)

日前,经丹东市委批准,丹东市纪委监委对丹东市城市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陶浩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陶浩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银行揽存、维修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陶浩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丹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丹东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陶浩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

版权所有©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