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9月23日至26日,十五届区委第七轮巡察2个区委巡察组全面进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太平湾街道及所辖村(社区)等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3个月。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通过设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及征求意见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3日。
1.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湾街道及所辖村(社区)
联系电话:0415-2890873
电子邮箱:zaqwxcz2@163.com
邮政信箱: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街678号检察院楼619室 区委巡察办(收)
征求意见箱:
(1)反映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征求意见箱:振安区政府附属一号楼侧门外墙处。
(2)反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征求意见箱:区市监局正门内靠右侧墙上。
(3)反映太平湾街道及所辖村(社区)的征求意见箱:太平湾街道一楼大厅楼梯处。
2.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文化旅游局、区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15-2890630
电子邮箱:zaqwxcb1@163.com
邮政信箱: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街678号检察院楼619室 区委巡察办(收)
征求意见箱:
(1)反映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征求意见箱:振安区政府附属一号楼侧门外墙处。
(2)反映区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的征求意见箱:振安区政府附属一号楼侧门外墙处。
特此公告。
中共振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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