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楼房镇东城村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 《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整改。一是紧密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充分利用线上学习、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方式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作要求。
2.关于“带动村民增收和发展村集体经济谋划不足”的整改。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的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党员、群众,共同探讨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二是利用“楼房田满园”品牌推广和宣传东城村大榛子、蓝莓,提高知名度,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
3.关于“民主议定不够规范”的整改。一是完善“四议一审”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相关材料及时存档,妥善保管。二是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提高管理能力。
4.关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有短板”的整改。一是增加垃圾收集点设置,安排专人定时清运和处理。二是按照区域分工,将环境卫生整治责任落实到人,增强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5.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主动性不强”的整改。一是履职尽责,强化服务,提高村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及时将各项惠民政策、办理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公示,提升群众知晓率。二是建立村组道路和路灯损毁台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分期进行更新和维修。
6.关于“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视程度不高”的整改。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二是督促村监会成员正确履职,充分发挥村监会监督作用。
7.关于“‘三资’管理不严格”的整改。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一审”的要求完善各项支出手续。二是充分利用“阳光三务”平台、公开栏,及时向村民公开财务、村务、党务情况,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详实完整的记录支部各项活动内容。
9.关于“党员发展的基础材料有缺失”的整改。一是各支部对“三会一课”相关会议记录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规范接收发展对象入党会议记录用词,确保内容准确,各项基础材料完善。1
0.关于“党员日常管理有短板”的整改。一是建立了党员流动前汇报、登记制度。二是加大对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监督力度,增强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主动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5-2591607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党委
邮政编码:118007
中共振安区楼房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