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巡察工作
中共振安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8/20    来源:振安区委巡察办    阅读:(853)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 《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业务调研,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信访业务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2.关于“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引导党员干部,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要求。二是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三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深入查找信访矛盾问题症结。

3.关于“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四位一体信访渠道,强化研判,及时提出化解意见建议。二是强化对营商环境类信访案件的研判,全面推进“最多访一次”,坚持接诉即办,主动解决涉及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把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增强党员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综合分析网上信访舆情风险形势,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风险点”。

5.关于“保密和文件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重要事项,采购专用保险柜,用于公章保管及保密文件存放。二是明确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涉密等级确定涉密人员,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审阅、签批等已形成闭环管理。

6.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二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上传下达“不变形、不走样”。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区信访局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按党组成员职责进行任务分解。

7.关于“机关管理制度未能结合实际”问题的整改。完善更新区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落实考勤记录。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强化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责任,持续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涉及人员调整、大额资金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重要事宜经分管领导审议后,再进行专题会议研究,实行“一事一议”。三是规范会议流程,明确议事程序,做好会议记录。

10.关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时间、有内容、有记录。二是按照机关党工委通知要求,完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自查评估台账。

11.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和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全面清查,确保通知到位。二是组织学习党费交纳规定,增强党员党性观念。

12.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研讨,提高全体党员运用新时代信访工作精神指导实践工作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研究,落实稳控责任。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5-2890553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街666号

邮政编码:118006

中共振安区信访局党组

2024年8月20日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

版权所有©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