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 《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审计会议工作精神不到位”的整改。一是全体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的方式,学习各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全体干部通过审计业务学习,正确高效行使审计监督职能。
2.关于“审计监督覆盖率低且存在审计死角”的整改。一是按照市审计局年度计划和区委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制定振安区审计局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二是根据省审计厅部署启用“金审三期工程”,运用大数据审计,提升监督效能。
3.关于“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审计保障作用发挥不足”的整改。一是已制定实施包括“一老一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等涉及民生的审计项目。二是建立与区纪委共商共建、资源共用机制,针对相关行业共性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4.关于“审计报告反映问题质量不高”的整改。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审计业务能力,杜绝零问题报告。二是上半年派遣5人次参与省、市审计项目3项,以提高年轻干部素质。三是及时向区纪委移送案件线索,截至目前已移交线索27条。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有差距”的整改。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二是在2023年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及“三述”报告中均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6.关于“保密工作还有不足”的整改。一是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审计局保密制度》,推动保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通过召开保密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及法律法规。
7.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整改。一是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落实相关会议精神。二是聚焦管党治党主责主业,开展系列廉政教育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整改。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程序执行。二是按照《审计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的申请与使用。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的整改。一是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相关要求。二是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优势,将监督工作贯穿于重大事项决策。
10.关于“党务活动没有按照要求执行”的整改。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章程》等相关规定。二是制定审计局党支部学习计划,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11.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还有差距”的整改。一是全面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照会议规范进行会议记录。二是提前安排每月党小组会议的主题和内容。
12.关于“对十四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对巡察反馈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进一步整改。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5-2890137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街678号
邮政编码:118006
中共振安区审计局党组
2024年8月20日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