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振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我局于2023年4月,完成巡察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部门。局党组迅速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每一项问题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建立分项调度集中攻坚的问题推进机制,确保整改问题条条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深入查找病根,完善方案制定。严格按照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从具体问题抓起,找准病根,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真改、实改、限期改,针对巡察反馈的3方面,12个具体表现,我局形成了3方面、21条的整改措施。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反馈问题和工作实际,共形成了3项长效机制。其中,理论学习方面,建立了1项;审批环境方面,建立了1项;监管环境方面,建立了1项。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上级营商环境建设部署仍有差距
1.关于“学习研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定期由班子成员带头进行领学,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台账。二是营造自上而下的学习氛围,将学习宣传深入到基层和一线。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人民服务员的理念。
(二)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不够有力
2.关于“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把审批关。在商品房预售、施工许可证办理等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整改问题1个,同时在局一楼设置问题意见箱,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二是优化服务态度。更新服务观念,主动靠前服务,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换位思考,帮助个人和企业解决生产生活以及发展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营造和谐发展的营商环境。
3.关于“12345热线平台诉求办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我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投诉量,成立信访法制部,同时建立起分析研判、及时派件、督导进度、回访反馈的工作模式,有效地提升平台件办理效率。2023年第一季度,受理平台投诉件115件、受理率100%,办结93件、办结率80.9%,回复满意92件,满意率98.9%。与去年同期比较,办结率提升6.6个百分点,满意率提升1.4个百分点。
4.关于“‘不能办证’问题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整改。
成立工作专班,同时引导各镇(街)建立工作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截止2月28日累计完成12个小区1196户不能办证问题,转移登记率21%;未解决的部分多涉及开发商资金困难、居民缴纳契税等问题,我局正在积极沟通和衔接;涉及18个小区,16676套住宅转移登记不到位问题,除去未售、银行抵押等原因,目前已完成转移登记11415套,累计转移登记率达到88%。
(三)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5.关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联合交警街道执法中队对各类市容乱象进行集中整治。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1620余人次;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摊点1770余处;清理地锁、锥桶、石块等各类占道物品210余件。
6.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推进老旧小区133个摄像头的总控安装位置,与公安部门衔接,推进项目落实。二是积极推进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外配套改造二期)。
7.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仍存短板”问题的整改。
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各镇(街)落实“三包”责任制,建立垃圾问题点位台账、垃圾转运台账、建立农村保洁员制度、督促各镇(街)推广使用辽宁垃圾随手拍APP。不定期开展农村垃圾治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导整改。
8.关于“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仍存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和整治;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二是对11家燃气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6项,当场整改5项,限期整改11项。完成入户排查2000余户,发现问题25项,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联合区商务局开展联合检查,对餐饮行业报警器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下发督办单1份,现已整改完毕;四是以燃气安全月为契机,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600余份。
9.关于“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为全年绿化任务查缺补漏。二是编制绿化方案,对珍珠泡三角地、浮桥遗址等5.5万平方米区管绿地进行乔灌木修剪、绿地打草等养护工作,对珍珠泡三角地和浮桥遗址种植特色花卉。
10.关于“创建舒适宜居的居住环境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实地掌握实情。针对部分小区供水难问题,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出资维修。涉及供水问题较严重的小区,我局已按轻重缓急建立台账,逐一进行解决。二是谋划包装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2023年燃气管道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计划,待上级核准后,按计划施工。
11.关于“部分物业企业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人员深入学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责任,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二是强化物业企业监管,将企业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物业企业备案相结合。
12.关于“个别小区住房维修基金无法启用”问题的整改。
针对有物业小区我局协调属地镇(街)做好居民工作,督促物业及时进行申报,征得居民理解同意启用维修基金。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住建系统良好营商环境力度。通过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态度、业务办理等方式展现我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积极态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简政放权政策措施。按照区总体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全区住建系统行政权力梳理、衔接、下放、归并等工作,确保行政审批管理事项正常高效运转,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引导广大干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住建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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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东市振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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