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十四届振兴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安排,振兴区委组建2个巡察组,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9日,对区委办公室、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综合保障中心、区委党史研究室、区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花园街道盛源社区7个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区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反映联系电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本轮巡察受理范围的反映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巡察组受理反映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0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7:00,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场所附近显著位置设置征求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区委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委办公室、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13124150120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党史研究室、区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花园街道盛源社区
联系电话:15668846963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中共振兴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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