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巡察工作
十五届振安区委第六轮巡察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4/4/10    来源:振安区委巡察办    阅读:(880)

       4月10日,十五届振安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巡视相关部署要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法润鹏对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万欣宣布《关于十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于君主持。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巡察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为新征程推进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区委巡察机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深化巡察工作规律性认识。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四个聚焦”重点监督内容,把握“三个突出”的新重点,把握“两个更加”的新标准,把握“向基层延伸”的新方向,以更高站位推动政治巡察走深走实。持续用好“巡察质效提升年”工作成果,以高标准、严要求,守正创新、笃行实干,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以省委巡视第九巡视组对我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提高巡察干部政治素养,巩固深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的巡察铁军,为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巡察各项要求。全体巡察干部要坚守党性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查找和发现问题不动摇,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走样,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切实承担起区委赋予的政治任务。

十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区委巡察组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汤山城镇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3个月。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

版权所有©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