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振兴区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4/10 来源: 阅读:(1027)
按照省市委巡视巡察联动部署和区委巡察年度计划,十四届振兴区委第五轮巡察组建2个巡察组,对纤维街道、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和区法院开展常规巡察,对纤维街道所辖的村、社区和区卫健局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延伸巡察,同时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3年4月7日至7月7日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四五”规划、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委六次全会部署、“项目年”推进和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巡察监督内容:一是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三、反映渠道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信访反映。
信访受理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7月5日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至17:00
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场所附近显著位置设置征求意见箱。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纤维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区法院
联系电话:13941596614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卫健局及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13130539972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一、巡察时间
2023年4月7日至7月7日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四五”规划、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委六次全会部署、“项目年”推进和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巡察监督内容:一是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三、反映渠道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信访反映。
信访受理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7月5日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至17:00
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场所附近显著位置设置征求意见箱。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纤维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区法院
联系电话:13941596614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卫健局及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13130539972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特此公告
中共丹东市振兴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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