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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深入开展“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0/8/17    来源:丹东市纪委监委    阅读:(2121)

“老刘,你家软枣树几年生了,今年估计能结多少斤,价钱怎么样?村里对贫困户的帮扶情况怎么样?”8月12日上午,丹东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带领第四纪检监察室和信访室到振安区九连城镇窑沟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进行走访监督。


今年6月以来,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6月5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开展“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信访室从2018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中排查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153件,经分析研判纳入本次监督台账的问题线索25个;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有37名领导已经开展走访监督,走访贫困户104户,发现问题线索5件。截至目前,纳入台账的30个问题线索已办结7件,办结率为23%,其中立案5件,立案率7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全面排查筛选,建立专项台账。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积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认真开展问题线索梳理和排查。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办理子平台大数据搜索功能,从2018年以来受理检举控告的11168件中,排查出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153件,逐件查看相关问题描述,了解办理结果,汇总相关信息后,通过集体研判,并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按照问题性质和影响程度首批纳入台账25件问题线索,其中A类5件,均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包案;B类12件;C类8件。专项台账根据信访举报受理情况和走访监督发现问题线索情况适时更新增加。

紧盯攻坚任务,走访监督检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以下访为抓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基层走访贫困户,全面了解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等情况,对照贫困户享受政策明白卡逐条核实政策落实情况。同时,积极了解建档立卡户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率,听取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主动收集脱贫攻坚工作的问题线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李佳军,于5月26日到凤城市四门子镇方家村和凤山街道办事处进行走访监督。其他领导也都结合所联系地区深入开展走访监督。

强化督查督办,联动提升质效。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与相关纪检监察室协作配合,对纳入“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问题台账中的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对检举控告的办理进度、核查结果及办理质量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限期办结。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已办结的案件,由市纪委监委负责联系该地区的纪检监察室逐件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程序是否完备规范、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有效,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做到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力量、联动提高“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问题线索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严肃执纪问责,确保“三效”统一。在查处问题线索过程中,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通过对典型问题线索确定包案领导和督办部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基层责任,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深入。东港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大孤山镇宫屯村、大于村、菜农委村干部涉扶贫领域案件过程中,发现村干部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应每月对低保户进行动态核查,但未积极履职,致使不符合继续领取低保人员持续领取低保金,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宽甸县纪委监委在查办振江镇西江村治保主任姜某等4人涉扶贫领域案件过程中,发现姜某等4人挪用扶贫款,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犯罪,给予党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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