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文明清廉节日氛围,振安区纪委监委及时开展廉政提醒、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明确主体责任,严守纪律规矩。制发《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丹安纪发〔2023〕3号),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在节日期间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按照“十严禁”要求,严守纪律规矩。
广泛宣传落实,强化教育引领。以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廉政党课为契机,对参会的364名领导干部集体谈心谈话,强调纪律要求。在行政办公区域、行政服务大厅显示屏及振安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节日期间“十严禁”廉政提醒,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节日期间,全区各级党组织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围绕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发生过的“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45场,受教育980人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接受谈话提醒750人次,其中,县处级28人、乡科级331人、重点岗位人员212人。
严格监督执纪,快查快结问题。节日期间,成立12个工作组开展专项检查,结合营商环境监督,筛查“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诉求,暗访区直窗口部门、各镇(街)服务大厅;协同税务部门调取开具发票“大数据”情况,抽查公款违规吃喝、消费、购买礼品情况;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共享信息、严查快处;摸清事业单位车辆配备情况,对未有明显标识的公务用车节日期间停放、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3个,立行立改3个。酒驾醉驾立案1人。
下一步,振安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强化监督,一是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第一时间逐级报告;二是继续强化警示教育,对有禁不止、顶风作案等情况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切实发挥震慑作用;三是结合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阳光三务”、村(社)集体“三资”管理提级监督等重点工作,深入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建立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振安区纪委监委 张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