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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制定12项规定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提升
发布时间:2021/11/26    来源: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阅读:(1985)

深入检查了解环境信访接访情况

日前,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围绕妥善处理环境信访事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满意度,对被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督促制定12项规定,强化接访、信息录入、答复告知和负责人接访等制度落实,切实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提升。

督促提升接访态度。根据该局电话来访已并入12345热线平台,接访工作主要涉及上门来访的实际情况,督促其优化群众上门来访接待流程,规范答复用语,做到耐心接待、耐心倾听。一是细化“入口关”,对门卫保安人员明确具体要求,做到礼貌接待来访群众,第一时间通知信访工作人员,信访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引导和接待,严防“脸难看”“门难进”等问题发生。二是建立接访台账,制作规范的接访记录单,按要求准确了解、记录来访群众信息和反映问题,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督促细化信息录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信访信息录入不及时、个别信息录入不准确等问题,督促该局严格依据《环境信访办法》对信息录入工作进行细化,制定具体规定,对需要录入的信息进行明确,一是信访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的主要问题;二是信访事项的转办、交办、办理和督办情况;三是重大紧急环境信访事项的发生、处置情况,并督促其加强自查自纠,严防信息录入过程中出现漏填、错填的问题。

督促严格落实答复。围绕切实保障信访群众的知情权,提出相应建议督促该局严格落实信访事项答复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受理答复制度,对信访人提出的环境信访事项,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按规定进行告知。二是严格落实办结情况回复制度,对办结的信访事项,严格按规定提交办结报告,并回复信访人。三是严格落实延长办理告知制度,对延长办理期限的环境信访事项,要及时告知信访人延长理由。

督促落实信访接待日。检查中发现,该局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存在接待日公布不及时、接待日接不到访等问题,对此,要求该局根据来访实际情况灵活制定局负责人信访接待日规定,进一步完善《丹东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一是每月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二是遇有重要来访事项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班子成员开展接访工作;三是确定每月第二周周三上午为班子成员固定接访日;四是在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制作浮动醒目的接访公示,方便群众知悉。(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王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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