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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纪委监委:专题组织学习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1/4/6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1447)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意识。近日,东港市纪委监委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各乡镇、街道、农场纪(工)委书记,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的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上,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重点对《工作规则》中的工作职责部分,包括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和统计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过组织学习,大家对《工作规则》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贯彻《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东港市纪委监委党风室 赵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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