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丹东市纪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9/18    来源:丹东市纪委监委    阅读:(4604)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风气,日前,丹东市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江河事业部工作人员胡洪达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至2018年,胡洪达在任市江河流域管理处虎山站站长期间,多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用于办理私事。胡洪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丹东市九龙墓园管理所工作人员杨立新、姜嵩松借机旅游问题。2018年,杨立新、姜嵩松在赴福建省泉州市考察石材期间,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并违规报销差旅费。杨立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姜嵩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责令退还。

东港市渔业渔民渔船事务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王维勤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王维勤利用职务影响力谋求私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南京雨花石牌香烟10条。同时,王维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维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自警、自醒、自重。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总结运用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处、以儆效尤,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  编:118009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

版权所有©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