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形”“神”兼备做实派驻监督工作。
苗头性问题“及早监督”。
紧盯各综合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在事前监督上下功夫,针对性开展问题会商,切实做到关口前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红脸”,督促他们及时“发热出汗”,坚决杜绝权力“任性”、堤溃“蚁穴”。年初,在市劳动宫功能性修复项目工程论证阶段,积极协调市纪委八室主任为其讲解工程项目中易出现的廉政风险,事前提醒警示。
敏感性问题“全程监督”。
在精准研判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基础上,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环节,充分利用参加“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契机,面对面提醒,“一对一”全程监督,在不掺和业务、不影响工作推进前提下,真正让敏感性问题在监督面前“脱敏”。在案件执行情况筛查中发现,孙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仍领取了当年13个月的工资,该问题被及时的予以纠正,有效避免了处分执行“虎头蛇尾”的现象。
频发性问题“延伸监督”。
针对个别监督单位“小问题频发”的现象,在严格问题处置的同时,抓好“同类”的辐射监督和延伸监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仅感受到纪、法严管的“寒意”,更能体会到组织厚爱关心的“暖意”。在调阅某单位十八大以来的账目时发现,该单位多次无公函、超标准、在非定点单位接待等问题,及时给予郭某通报批评、王某诫勉谈话。
突出性问题“靶向监督”。
加强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的联动,针对巡察前台“开单”,及时为其后台“配药”,通过听取汇报、随机抽查、走访座谈、查看资料台账等方式,开展靶向监督“治疗”,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检察监察建议书,并督促整改落实,防止巡察整改工作雷声大、雨点小。2019年7月,在审查市委巡察办转办某单位案件线索时发现,该单位未严格执行采购寻价制度,给予当事人孙某诫勉谈话处理,并向该单位下发监察建议,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