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介绍
都某,女,某单位出纳员,2000年5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10月至2019年9月,都某利用担任某单位出纳员管理现金、支票和账户等职务便利,以提取现金不入账、多取现金少入账等方式,多次挪用单位公款,用于美容等个人消费使用,金额累计达148万余元。2020年3月都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4月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判决都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典型案例剖析
当振兴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都某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决定时,都某用颤抖的手写下“同意”,一切都无法挽回,追悔莫及,等待她的只有法律的审判。
理想信念丧失,违纪违法从思想决堤开始。2000年5月,大学毕业的都某走上了自己第一个工作岗位,在某单位担任出纳员,这也是她最后的工作岗位。都某在大学学的是财务管理相关专业,能够学以致用,成就一番事业,都某也曾有过这样的初心。认真校对每一笔支出,仔细核对每一份票据,仿佛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发展。然而,刚入职场的都某忽视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忽视职业道德的修养以及法律知识的学习,荣辱观发生错位,价值观出现偏差。2005年10月的一天,都某的私心贪欲占据上风,第一次向单位公款伸出了手。“那时候每月工资只有一千多元,工资不够花,我又管理支票,第一次从单位账户里取了7000元花了,当时也是想只用这一次,等有钱了就马上还上。”都某这次挪用公款并没有被发现,尝到“甜头”的她再也没有回头。
生活奢靡无度,愈陷愈深已滑入犯罪深渊。在生活中,都某是个爱美的人,养成了及时行乐、恣意挥霍的不良消费观念。都某在悔过书中写到:“由于自己爱慕虚荣,喜欢去美容院,美容用掉80多万,买翡翠首饰花了10多万,还有一些衣服和日常支出。”经专案组人员介绍,都某这些高消费全都是挪用公款来支撑,由于她熟知单位财务程序,一次又一次的从单位账户中挪用公款。爱慕虚荣、贪图享乐、崇尚高消费、恣意挥霍的不良消费观念使得她挪用得多,归还得少,有时还在几个账户之间拆东墙补西墙,到案发时尚未归还的数额已经达到124万余元。
监督管理缺位,重点岗位岂能失管失控。都某在出纳员的岗位上挪用单位的公款长达十五年之久,金额达到了近150万元,为什么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她能一次次得手,把单位账户当成自己的钱包呢?会计与出纳本应互相监督,都某单位的会计对出纳日常监督、审核完全是形同虚设,就连保管公章的办公室抽屉钥匙都某都可随意接触使用。财务岗位作为违法违纪风险较高的岗位,都某所在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严重缺失,财务制度不完善,对财务人员管理不到位,给了都某长期挪用公款机会。
振兴区纪委监委针对上述情况,已开展多项以案促改工作,一方面协助和推动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另一方面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对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已取得较好效果。
典型案例点评
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党员干部要从思想层面筑牢廉政防线,补足精神之“钙”,都某在入职之初,如果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把理想信念的坚定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勿以恶小而为之,就不会走错人生之路。
拒绝奢靡浪费的生活是拒腐防变的法宝。党员干部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特别是面对各种利益的诱惑,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都某能够拒绝奢侈浪费的生活,不为追求“美”而迷失自我,就不会走上犯罪之路。
制度和监督是防控廉政风险的两大利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单位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的制度并切实执行,加强都某所在单位能够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就可以防止权力滥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筑起“不能腐”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