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宝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纪检监察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对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06件,立案71件,结案55件,处分5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推动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一、建章立制,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程序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元宝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出台了《元宝区纪委监委线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盯紧线索管理这一监督执纪的源头,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核对,细化工作流程,把程序意识和法治思维贯穿于问题线索处置的全过程。
1.明晰线索管理流程关。对应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元宝区纪委监委案管部门对信访受理、上级交办、巡视巡察反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发现,以及其他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归口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项存放、专门管理,对线索进行统一编号、逐件登记、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动态更新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严格控制处置时限,加强督办通报力度。
2.完善问题台账细节关。元宝区纪委监委建好用好线索管理台账,积极推进案件管理信息录入规范化。严格把握问题线索处置的各项时间节点,做好案管系统动态更新管理,重点强化对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领导交办事项的预警督办,随时掌握问题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确保全程跟踪、及时督办。同时,定期进行自评自查,对案件管理情况做好专项检查,严防问题线索遗失泄露、久拖不办和随意处置等问题的发生。
3.严把线索处置安全关。元宝区纪委监委紧盯干部队伍培训,高度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工作人员在线索处置工作中的行为。最大程度缩小知悉范围,严防跑风漏气,杜绝私自留存、隐藏、查阅、摘抄、复制、携带相关问题线索和资料等行为,确保问题线索被稳稳锁进“保险箱”。
二、贯通协作,增强线索处置精准性
1.做实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为提高含金量和利用率,元宝区纪委监委坚持集体研判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筛选、甄别和提炼,科学处置,精准运用。通过召开问题线索专题分办会、集体排查会商等方式,针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开展集体合议、综合研判,提出科学精准的处置建议。同时,元宝区纪委监委立足省市纪委精神和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元宝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主动出击,重点从专项监督、巡视巡察中发现隐患,深挖线索,对问题性质、线索可查性等要素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准确寻找突破口。
2.规范有效开展函询。元宝区纪委监委精准用好谈话函询手段,对函询回复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对函询的问题回复有无遗漏、有无相互印证的证据等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对有疑问或问题未讲清的情况,第一时间督促函询对象进一步补充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刻意隐瞒、敷衍应付等问题,视情况转为初核,防止“一函了之”。同时,做好函询后续工作,对函询了解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督导整改落实,做到函询结果有下文,整改落实有回音。以复核、抽查等形式,定期对函询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函询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深化成果运用。元宝区纪委监委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有效运用,通过线索处置和汇总分析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结合干部日常监督工作,将线索处置情况载入干部廉政档案,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为廉政意见回复查缺补漏,为选人用人提供廉政意见。同时,将线索中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管理漏洞等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列入日常监督台账。重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行业部门易发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警示教育。(元宝区纪委监委 杜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