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委巡察工作
十四届振兴区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4/11    来源:    阅读:(1012)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十四届振兴区委第七轮巡察组建2个巡察组,于2024年4月10日至7月10日,对区人社局、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区妇联和江海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领导干部。

二、受理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征求意见箱、信访联系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7月3日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9:00至17:00

各被巡察党组织办公场所附近显著位置设置征求意见箱。

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妇联,江海街道及所辖村、社区

联系电话:18504156770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区人社局、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7804159332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特此公告


振兴区委巡察办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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