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纪委监委以“清风窗口评选”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提升全区营商环境“软实力”,让“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切实把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作风优良、窗口服务贴心、群众满意认可的实际成效。
一、谋定后动,让部署“有备而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清风辽宁政务窗口”通知要求,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把“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作为营商环境监督行动的有力抓手,形成了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党风室牵头抓总、室组地联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印发《关于监督推动“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要求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思想认识,立足职责定位,围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监督工作清单中明确的10个方面监督内容,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派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立行立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靶向聚焦,让整治“有的放矢”
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跟进监督,督促各级窗口主管单位、区营商局对照工作清单和《振兴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四范”标准,定期对窗口单位的开展检查,检视整改问题,优化服务质量。同时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参与“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深入一线和群众面对面检验办事流程、提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措施,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有力提升政府形象,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检视整改和亲身政务体验,不断完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制定完善《服务窗口工作制度》,推动作风转变和服务意识“双促进”“双提升”,全方位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共评选出两批次76个“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三、唯实求实,让监督“有为有效”
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对政务服务的监督制约,“室组地”同向发力,释放“1+1+1>3”的叠加效应。将“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与营商环境监督、保障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下沉式”监督,紧盯窗口服务质量、便民举措落实、大厅环境设施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围绕窗口单位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事项,不定期不定点深入全区窗口单位、服务大厅进行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推诿扯皮、不按法规程序办事等问题,以严的监督擦亮“小窗口”,全力保障“大民生”,截至目前,共成立14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32次。
窗口是干群关系的纽带,提高窗口的服务质量就是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将持续跟踪监督,解决影响窗口服务的痛点、难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让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成为窗口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