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振兴区纪委监委关于两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3/30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2310)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纠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振兴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四级警长张英秋破坏司法环境问题。2018年4月,张英秋在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逾期送达执行文书,未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导致可执行资金未能给付申请执行人,造成不良后果。2021年7月,张英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审批指导办公室一级科员乔丹虹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21年8月,乔丹虹在办理企业合并业务时,未耐心解答相关问题,态度生硬冷漠,并与办事人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2月,乔丹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牢、宗旨意识不强、服务群众不力,严重侵害了群众和企业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教训深刻。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树牢服务意识和亲清政商观念,提升服务本领,主动担当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落实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区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安排,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整治阻碍和制约营商环境的瓶颈问题,全力构建良好政商环境。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纪(工)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行为,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我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与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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