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要闻
丹东市振安区纪委监委严把“四关”打造基层正风肃纪监督“堡垒”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832)

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振安区纪委监委紧盯目标,集中力量,精准发力,积极探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出口,不断夯实基层正风肃纪基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2018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选拔63名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做到村(社区)全覆盖,达到监督“无死角”,将正风肃纪监督工作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一、选优配强,严把“选人关”。根据区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各村(社区)设立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方案》要求,镇党(工)委、纪(工)委对设立正风肃纪监督员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选聘标准,明确任职条件。排除了村“两委”成员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近亲属;严格选拔程序,经村(社区)“两委”推荐,征求各村(社区)党员、包村(社区)领导意见,经过镇党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经考核公示无异议才可正式录用;坚持审慎原则,镇党(工)委、纪(工)委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要求重新推选。最终全区63个行政村(社区)中均选聘一名符合履职标准的正风肃纪监督员,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基层监督工作“无人干”的问题。

二、提档升级,严把“培训关”。为使正风肃纪监督员快速进入角色,区纪委监委定期组织正风肃纪监督员的相关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20人次,通过参加集体培训、协助问题线索排查等方式,围绕工作职责、监督举报内容、工作纪律、惠农政策等方面进行培训,要求每名正风肃纪监督员在月初时须将上月发生的党务村务、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工程立项及招投标、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事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反馈至各(镇)街纪(工)委。通过“手把手教”的方式使监督员参与到具体工作中去,体会作为一名监督者的责任和使命所在,不断增强正风肃纪监督员的“责任感”和“参与感”,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员对政策的解读能力和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进而有效解决了“不会干”的问题。

三、深挖潜能,严把“履职关”。为使正风肃纪监督员更好的倾听于群众,服务于群众,有效发挥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哨兵”、“哨卡”作用,搭好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利用其分布广泛、专业特长突出、与群众联系密切等优势,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各村正风肃纪监督员坚持每月深入农户家中,入户走访542次,发放政策性宣传单1500多份。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扫黑除恶、惠民资金网使用、涉农问题整改等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同时,发挥好“消息哨”作用,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广泛听取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畅通了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第一时间向镇纪委反映。年初至今,发现问题62个,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问题线索5个,查实问题线索转立案3件。通过上下联动、监督到底的一系列手段,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减少,进一步拉近了基层党组织同群众的距离,切实解决了“不善干”的问题。

四、持续激励,严把“考评关”。根据《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百分考核细则》《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区纪委监委定期对各村正风肃纪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记录、定期检查、不定期暗访、电话调查等方式,从参与村级事务监督情况、政策宣传情况、发现问题线索情况等三个方面,对各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得分由基础项目分和加减项目分组成,基础项目为100分,考核最高得分不超过100分,考核结果作为村正风肃纪监督员绩效报酬发放和任免的主要依据,彻底解决“不愿干”的问题。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中国共产党振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振安区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