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副局长颜祥福接受中共丹东市振安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0/11/25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19149)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副局长颜祥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共丹东市振安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颜祥福,男,满族,1973年7月出生,辽宁凤城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学士学位。

1993.07-1997.08 辽宁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生

1997.08-1998.09 凤城市公安局草河派出所民警

1998.09-2000.08 凤城市公安局草河派出所科员

2000.08-2001.06 凤城市公安局玉龙派出所所长(科员)

2001.06-2003.08 凤城市公安局青城子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

2003.08-2006.02 凤城市公安局通远堡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2006.02-2010.12 凤城市公安局边门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2010.12-2013.11 凤城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13.11-2017.12 凤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大队长(正科级)

2017.12-2018.09 凤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

2018.09-2019.08 凤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长

2019.08-至今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二级警长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中国共产党振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振安区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