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楼房镇楼房村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 《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的整改。一是每季度召开村“两委”成员会议,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三农”方面的方针政策,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二是深耕村产业布局优势,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关于“民主议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责任,强化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确保收支状况明晰。
3.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楼房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制度》《楼房村垃圾分类减量方式方法》等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目标到人、考核到人。二是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4.关于“‘阳光三务’落的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将每月在“阳光三务”工作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及时张贴公示栏内。二是提升村民对“阳光三务”涉及各项工作事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5.关于“设施服务效能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一是每周三开展“农家读书日”活动,方便群众来图书室看书、查阅相关资料。二是结合“中秋节”“丰收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广场舞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不断丰富村民的文娱生活,提高设施服务效能。
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班子成员定期在党总支会议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二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守“高线”,守住“底线”。
7.关于“‘三资’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健全村收支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签订各类合同,防止资产流失。
8.关于“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各支部学习组织生活会流程,提高认识。二是认真履行党建指导员职责,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9.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的整改。一是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开好支部会议,完整规范记录好会议内容。二是严格会议流程,及时做好记录。
10.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流动党员台账。二是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动向。
11.关于“党费收缴登记簿不规范”的整改。一是每季度抽查党费登记簿,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改正。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5-2591607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党委
邮政编码:118007
中共振安区楼房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