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同兴镇龙母村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积极向群众宣传强农惠农政策,谋划抓实“三农”工作,开展农业技术交流与指导志愿服务活动;优化本村党员队伍结构,着重发展35岁以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逐年优化党员队伍。
2.关于“村务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整改。提高预算编制业务能力,杜绝不合理支出列入预算;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公开、高效、廉洁和务实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将土地补偿款存入镇土地补偿专户,解决虚增集体积累问题;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环境卫生宣传。
3.关于“财务收支存在违规现象”的整改。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规范超限额财务支出,明确记账凭证填制和审核工作流程,严格财务管理。
4.关于“财务管理存在隐患”的整改。规范集市收费管理,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确保票据填写完整准确,完善票据的登记、备案、存档,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各类支票的使用。
5.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按要求定期召开“三会”,按时上好党课,执行请假制度,并指定专人做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6.关于“党组织换届、党员转正程序不规范”的整改。对村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规范选举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并指定专人完整、详细做好党员转正流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7.关于“财务风险防控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的整改。进一步加强现金使用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1000元以上的开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8.关于“农村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整改落实效果不明显”的整改。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一系列制度。指定专人记录组织生活材料,定期存档备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5-2591723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党委
邮政编码:118006
中共振安区同兴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