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巡察工作
九连城镇所辖村及社区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8/21    来源:振安区委巡察办    阅读:(852)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九连城镇所辖村及社区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不深入”的整改。一是组织各村(社区)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创新学习方式,开展情景互动式党课巡演,宣讲团宣讲等活动,提高党日活动学习的有效性。三注重考评激励,把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纳入到对村千分考核中,监督各村(社区)创新党建活动。

2.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诉求问题不够有力”的整改。一是根据财力情况增加垃圾清运资金和设备的投入,积极争取维修资金对老化管路进行维修。二是制定镇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网格化管理,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三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

3.关于“村集体收入较低、带动村民致富方法不多”的整改。一是依托党群共富责任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增收致富。二是积极争取资金,为各村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村集体经济壮大。三是开展规范化种植工作,加强品牌保护宣传。

4.关于“‘三资’管理不完善”的整改。一是组织村党组织及报账员召开培训会议,要求各村报账员熟悉掌握财经纪律和业务处置流程。二是督促各村开展自查工作,清点出与账面不符的资产、资源、盘盈物资并及时入账。

5.关于“部分村委会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整改。一是组织镇、村干部针对村委会资产、资源等发包相关流程、合同合法性等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镇、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合同的备案管理。

6.关于“集体生产经营管理混乱”的整改。一是组织村两委开展培训教育,要求真实反映经营成果。二是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7.关于“部分村干部自律意识不强”的整改。一是镇纪委对各村班子成员进行廉政风险点防控检查,并做好存档。二是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以案示警,筑牢村(社区)干部思想防线。

8.关于“自觉遵守财经纪律观念不深入”的整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对各村村书记和村报账员开展理论培训,提高重视程度和自律意识。二是加大审核力度,完善审核流程,对于出现问题的村年底考评给予适当扣分处理。

9.关于“村级账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一是要求各村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入账,对于出现问题的村年底考评会给予适当扣分处理。二镇代理办制定提醒清单,对于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等问题开展提醒,要求各村每季度排查1次。

10.关于“部分党组织‘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的整改。一是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列入全年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对村(社区)党建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增强党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1.关于“部分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整改。一是要求各村(社区)及时通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切实规范会议程序。二整理组织换届和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模板,发至各村党组织,避免出现材料不全现象。

12.关于“部分党组织换届、党员转正工作不规范”的整改。一是组织各村党建员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学习,要求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将支部换届工作纳入对村考核中,要求各村按时进行支部换届工作。

13.关于“对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切实督促各村(社区)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认领反馈问题。二是通过培训增强各村(社区)业务能力与认知水平,推进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5-2593909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党委

邮政编码:118006。


中共振安区九连城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振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振安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