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巡察工作
中共振安区楼房镇党委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8/20    来源:振安区委巡察办    阅读:(888)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楼房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 《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整改。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推进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扎实开展学习。二是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1次,并结合本职工作就如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交流研讨,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

2.关于“部分职能工作标准和质量不够高”的整改。一是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案情,制定有效措施推动信访事项化解。二是加强对涉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严格执行《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3.关于“村级组织民主议定程序不规范”的整改。完善镇“四议一审两公开”的相关内容。二是镇“三资”代理办加强对各村民主议定的审核,确保民主议定涉及事项清晰明了。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是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做好隐患排查报送工作。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对镇党委班子成员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分管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二是运用微信工作群,镇纪委领学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学”,提升廉洁意识。

6.关于“镇级财政管理不规范”的整改。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财务知识和廉洁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在业务上加强监管,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7.关于“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一是加强对“三资”代理办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纠正记账科目不准确的问题。二是提供“三资”合同签订的法律援助。

8.关于“党建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到位”的整改。一是修改完善了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程序等。二是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

9.关于“干部管理存在短板”的整改。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与所包村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1次,每半年至少与所包村“两委”成员谈心谈话1次,了解思想和工作状态。二是制定2024年度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分解表,把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各环节。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的整改。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加强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管理,班子成员在认真学习和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1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一是开展自查,对发展党员的程序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培训,明确接收发展对象入党会议要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记录,用词规范,内容准确。

12.关于“对党费管理重视不够”的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于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个别党员,加强教育批评,促其及时改正。二是不定期督导检查各支部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和党费相关资料归档情况。

13.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有短板”的整改。一是增强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往来账定期核对机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往来账目准确。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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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振安区楼房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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