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
1.关于“推进工会改革还需持续发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覆盖面。二是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差异化指导。三是建立职工群众评议工会工作机制。
2.关于“指导基层工会工作开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督促基层工会按时完成换届。二是全面推进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
3.关于“履行工会服务职工主责主业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职工排球赛、书画展等体育活动。二是加大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的引领作用。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5.关于“对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未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整改责任落实,强化整改监督。二是及时跟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督促基层工会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偏差,管党治党还不够有力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
7.关于“对基层工会经费缺少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工作培训。二是对基层工会开展工会经费审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8.关于“送温暖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送温暖”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二是组织基层工会人员开展“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培训。
9.关于“部分项目政府采购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采购程序监管。二是不定期开展自查,保证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10.关于“工会资金存放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一是将账户资金约三分之二部分,采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二是剩余部分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用于保障日常支出需要。
(三)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一是查找问题与不足,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12.关于“'三会一课'质量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二是丰富支部活动,提升党员服务意识。 13.关于“机关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制度。二是完善公务用车审批程序,规范出车登记相关信息。
14.关于“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议事决策规则。二是党组会议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确保程序和内容符合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职工增强信心、凝聚力量。紧紧围绕职工权益保障、提高职工福利水平、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努力为职工群众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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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振安区总工会党组
2024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