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巡察工作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楼房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4/2/7    来源:振安区委巡察办    阅读:(890)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4年2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楼房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丛义君向楼房镇党委及重点村进行了反馈,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于君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吴兆宇传达了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楼房镇党委书记孙志刚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丛义君同志在反馈时指出,楼房镇党委能够严格按照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以党建引领全局,经济运行、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事业齐头并进,成效显著,连续四年在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好”的等次。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镇党委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还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不足,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履行党管干部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有短板等。楼房村、东城村“两委”班子在“三资”管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阳光三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差距。

丛义君同志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深入贯彻上级工作要求,推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二是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抓手,确保压力传导到“最后一公里”;三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四是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巡察整改。

于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被巡察党组织一要坚决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二要严格按照各时间各节点推进整改落实;三要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

吴兆宇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严格标准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统筹安排,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孙志刚同志表示,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开展的现实动力,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为楼房镇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力量。

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柳琳,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范志梅,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专职委员刘天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洋,楼房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各村“两委”成员参加会议。

                 中共振安区楼房镇党委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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