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要闻
用好监察建议书 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0/8/31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667)

“我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你局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中存在对低保户家庭收入变化掌握不及时、核算不准确等问题,建议你局切实履行好指导监督责任,并在三十日内将采纳建议情况书面上报区纪委。”日前,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向区民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振安区纪委监委在对上级移交的涉及低保工作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中发现,全区在低保金发放中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及时向区民政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

监察建议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靶心,清单式列出区民政局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中存在的低保户家庭收入变化掌握不及时、指导镇街开展救助工作规章执行不规范、个别审批工作只注重书面材料审核、对特殊群体低保户缺乏有效跟踪检查等4方面问题,提出了: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新举措;强化培训指导,加强低保专干队伍建设和管理;主动查找漏洞,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好问题反馈,为不断完善低保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共4条建议。对责任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何进行整改落实、整改目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不让监察建议高大上、含糊不清,真正让监察建议书成为一份明责清单。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不到位,由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的具体建议和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并督促承办部门及时报备相关材料,严防问题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扎实有效地做好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图为振安区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区民政局跟踪回访监察建议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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