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要闻
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 有效开展精准监督
发布时间:2020/8/31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561)

“我所在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监督交通局、市监局、卫健局、财政局、商务局、总工会等14个区直单位及所属机构,被监督单位摊子大、人员多,资金大、项目多,权力大、风险多,管住‘三重一大’事项,也就抓住了各部门的权力命脉。”谈及如何精准实施派驻监督时,丹东市振安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桂荣道出了自己的感受。

今年以来,振安区纪委监委为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探索在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五抓五促”载体活动。为解决监督工作人员少、监督单位对象多的难题,紧盯被监督单位“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核心事项,积极履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对被监督单位进行有重点地全程化、常态化监督。

一是明确范围流程。下发《“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单》,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类、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类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多项内容,要求各被监督单位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的原则和要求,对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坚持报备,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督促被监督单位学习《振安区“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综合监督单位报送的制度认真把关,并督促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督促部门上报各类报告表格,提交会议相关方案、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纪检监察组视情派员列席会议,确保权力被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从酝酿、党组讨论到事后备案开展全过程监督,通过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跟踪等方式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今年以来,全区各部门报备“三重一大”事项29项,参加会议23次,向被监督单位提出建议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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