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要闻
振安区纪委监委坚持用“四化” 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发布时间:2020/10/26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694)

年初以来,振安区纪委监委坚持政治监督常态化、责任落实清单化、权力监督具体化、自身建设规范化,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以“五抓五促”为抓手,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

抓“两个责任”监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抓“重点工作”监督,促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有效整治。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150多次;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监督检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了通报;落实“六清”要求,深入开展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持而不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限期进行整改。抓“三重一大”监督,促进重大事项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立“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召开前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会议决策事项备案三项制度。抓“廉政风险”监督,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组织全区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并进行公示。抓“巡察整改”监督,促进巡察日常整改落到实处。加强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落实,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全部按时完成整改。

二、以目标考核为激励,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清单化

细化“两个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具体化。制发了振安区镇(街)、区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目标》,将各级党政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细化为14项、监督责任细化为12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为9项重点内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工作清单,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并纳入区委实绩考核之中。

结合振安实际,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振安区落实省市纪委《2020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清单》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将100项重点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督促责任落实。制定《关于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开展“联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围绕着力督导督办、推动实施精准规范问责2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建立内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推进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制发《2020年振安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实行“机关+基层”双轨的考核制度,把工作程序执行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充分调动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机构、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推进监督责任的落实。

三、以农村基层政治生态预警为载体,推进权力监督具体化

通过实行基层干部涉权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将村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受过党纪处分和群众举报情况作为政治生态综合分析的重要指标,开展政治生态预警。目前已有45人、4个基层党组织为红色警示,10人、6个基层党组织为橙色警示,30人、10个基层党组织为蓝色警示,为党委分析基层政治生态情况提供参考依据。在继续利用惠民扶贫资金网、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检查、强化村级监督组织职能作用的同时,重点发挥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和信访监督的作用,推进基层权力监督的具体化。全区63个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共参与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执行等监督事项232次。围绕做好明年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并通知相关镇(街)党委做好相关村换届人选的准备工作。

四、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推进自身建设规范化

推进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按照“整合力量、区域协作、就地就近”的原则,规范协作区定期会议通报调度职能,推进“1+4”工作联动机制,实行“议案主办+领办+协办”的工作模式,全力提高审查调查质量。

继续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年初以来,我区先后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检查工作规程》《派驻纪检监察组“五抓五促”监督工作办法》《实施诫勉工作暂行办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暂行办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代区委下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准规范实施问责的通知》,不断规范完善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

加大机关人员培训力度。制定《构建“四专”培训格局推动全员培训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培训8次,参训108人次;参与区级其他部门培训5次,参训16人次。重点围绕审查调查工作开展培训,区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市区两级纪委“以案代训”人数超过50%,全面提升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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