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要闻
振安区纪委监委多措并举 高效推进“阳光三务”工作落实落细
发布时间:2023/3/15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2055)

振安区纪委监委将全力推行“阳光三务”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推进,压实镇(街)、村(社)职能职责,促进“阳光三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截至目前,群众线上参与活跃度每月均达到21%,群众问题反馈满意度达100%。发现问题线索2件,立案2件,处分2人。

聚焦公开内容,列清单、明职责。一方面制定推进村级“阳光三务”实施方案,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另一方面在具体工作推动中,成立由32名镇级管理员,196名村级管理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统一推进部署各节点任务。每次系统更新升级后,第一时间对管理员进行专题培训,及时查缺补漏。形成“区委、区政府统筹部署、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指导推进,镇(街)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村(社)具体落实”的三级联动工作格局,确保“阳光三务”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聚焦公开渠道,优线上、实线下。一方面依托“辽宁阳光三务”系统线上平台,指导228名镇(街)村(社)两级管理员深入村(社)调度,按照目录和公开标准,线上录入村(社)集体“三务”信息12621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另一方面利用线下村(社)公示栏,及时、精准、张贴公开。镇(街)纪(工)委会同村(居)监督委员会、正风肃纪监督员、村(社)纪检委员,每月定期抽查公开信息更新情况,纠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36个,在实践中不断推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对线上线下公开信息随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透明运行。

聚焦公开范围,广宣传、高知晓。一方面组织镇(街)机关工作人员、村(社)“两委”成员联合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及正 风肃纪监督员,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张贴海报200份,发放宣传单、宣传扇、书签万余份。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居民群众对“阳光三务”的知晓率。另一方面“面对面”宣传开展“阳光三务”工作的重大意义,“手把手”指导群众登录操作“辽宁阳光三务”线上系统,提升关注率、活跃度,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参与基层“三务”监督。

聚焦主责主业,强监督、提质效。一方面强化督导督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定期调度信息录入问题反馈、整改提升等重要节点工作,纠正数据收集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形式不规范等问题45个。其中谈话提醒6人次,不断夯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从严监督执纪,认真排查群众反馈问题,严肃查处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等行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阳光三务”监督的获得感,有效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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