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要闻
振安区纪委监委深入镇(街)督导检查 创新“三种管理”模式 夯实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基础
发布时间:2021/7/5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1453)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的应用能力,近期振安区纪委监委重点围绕信访举报受理办理、信访台账建立、信访制度上墙、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操作和来访接待室建设等情况对辖区内的8个镇(街)纪(工)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在总结本次督导检查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信访举报工作“三种管理”模式。

围绕基层平台操作使用,强化“账单式”管理。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在本次乡镇纪委换届后,镇(街)纪(工)委工作人员大部分为新调整人员,普遍存在对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操作不够熟练的问题。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到各镇(街)现场详细介绍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运用的意义、讲授平台系统操作流程和功能设置分类以及解答平台使用中常见的疑难问题,确保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能够良好运用。强调镇(街)纪(工)委严格按照分级录入工作要求,将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及时完善、更新信访举报数据库,做到情况清、台账清、对账清,不断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系统功能应用。

围绕检举控告办理时效,推进“追踪式”管理。各镇(街)纪(工)在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告知、录入、办理、反馈等方面做得较好,能够建立信访台账、制度上墙和设置信访接待室,但个别存在已办结的信访举报件在系统中仍处于红色警告提醒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建立“月提醒、季通报”督办工作制度,每月对未办结的检举控告办理期限作提醒;每季度通报各承办部门当季检举控告办理情况、超期数量等。综合运用电话催办、实地督办、约谈催办、季度通报等方式,重点督办超期延期和即将到期未办结的检举控告,推动“清存量、减增量、提质量”,实现全流程提质增效。

围绕信访举报核心职能,拓展“会诊式”管理。定期召开信访举报形势分析会。充分发挥集体研判机制作用,针对信访举报呈现的新趋势,不定期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重点梳理。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点对点的方式进行指导和操作,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夯实振安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基础,打通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各个环节,规范工作流程,把好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

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向上做好请示报告,向下联动各镇(街)纪(工)委,及时受理与转办有关检举控告,增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检举控告受理办理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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