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要闻
振安区委、纪委同发力纠治“四风”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1/6/24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997)

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振安区委、区纪委聚焦节点,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采取“预防+监督”模式,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明确监督方向。专题分析年初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及十九大以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分析存在问题,明确节日期间监督工作方向,区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对开展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发《关于在五一端午期间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通知》(丹安纪发〔2021〕1号),从严守纪律规矩,严格监督执纪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镇(街)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在节日期间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十严禁”标准,严守纪律规矩。同时,制发《关于重申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丹安纪发〔2021〕2号),针对教育系统进行再要求、再部署,切实增强重点领域的“四风”纠治力度。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明确警示震慑。在全区各镇(街)行政服务大厅显示屏及“V时代振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节日期间“十严禁”廉政提醒,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创办“小琳说纪”专栏,深入解读“十严禁”中关于收受节日礼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情形、定性和处理方式,现已刊发4期,累积点击量达到三千余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不遮丑、不护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向全区各级党组织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学习,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压实下级党(工)委主体责任;组织全区各单位371名党员干部及家属集中观看《“清风传家故事会”教育片》,并对外刊发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区直部门党组书记树立良好家风心得体会;两节期间,累计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815人次,其中县处级24人次,乡科级524人次,重点岗位人员517人次,持之以恒警惕“四风”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明确正风肃纪。紧盯重点单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多措并举开展监督检查,快查快结有关问题。各级党(工)委、纪(工)委共成立监督检查组61个,采取区镇联动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130余次,集中查处形式主义等问题24个,其中立案5件,组织处理14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通报曝光3起典型问题。一是结合“小切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合作社和村(社区)集体“三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受理问题线索4件,立案1人,处分1人;二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专项工作,发现形式主义等问题9个,追责23人次,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约谈提醒14人次;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同政法机关开展专项巡查,发现公仆意识淡薄、“头雁效应”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个,均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
       下一步,区委、区纪委将继续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围绕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短板,精准稳慎开展监督。一是持续夯实主体责任。结合近期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拟组织开展各镇(街)党(工)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访谈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到压力。二是持续强化专项监督。继续推进“小切口”专项监督工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性补贴资金的使用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作为切入点,采取“室与组、室与巡、室与地”联动的方式,充分发挥“小切口”发力准、效果好的特点,以点带面,扩大成果。三是持续有效推动整改。强化以案促改,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针对问题集中的地区、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问题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实现长效长治。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中国共产党振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振安区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