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巡察工作
十四届振安区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2/23    来源:振安区委巡察办    阅读:(115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机动巡察组于2月23日至4月23日,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机动巡察。市委巡察组负责对丹东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丹东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所属单位或公司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二、受理内容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窗口:丹东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11室;

2.邮政信箱:丹东市振兴区七经街67号  市委机动巡察组收      邮编:118000;

3.电子邮箱:ddswxczgxs@126.com;

4.征求意见箱:设在城区供销联社办公区(院内)门前

5.举报电话:17641530171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和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2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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