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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
发布时间:2020/12/27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697)

一、严禁立场不坚,恣意妄言;

二、严禁违反程序,破坏规矩;

三、严禁私存线索,压案不查;

四、严禁丧失原则,以案谋私;

五、严禁滥用职权,违规办案;

六、严禁接受请托,说情干预;

七、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八、严禁私占财物,截留挪用;

九、严禁玩忽职守,漠视安全;

十、严禁吃拿卡要,律己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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