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要闻
【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元宝区纪委监委:强化监督筑防线,谈话提醒促廉洁
发布时间:2024/11/11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2144)

“儿子马上就要结婚了,首先表示祝贺,操办婚礼要注意不能违反党的纪律。今天这次谈话,就是为了再传达一下相关规定……”近日,丹东市元宝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某区直部门专职委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在操办儿子婚礼时严格遵守《元宝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婚丧喜庆事宜提醒的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该同志表示一定遵守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婚礼规模。

围绕“精准监督”做好重大事项谈话提醒

近年来,元宝区纪委监委以谈话提醒为抓手,多措并举,及时提醒、推动履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具体实践。

区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丹东市纪委《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元宝区实际,下发《元宝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婚丧喜庆事宜提醒的工作办法》。对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计划的党员干部,按其级别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镇街纪(工)委书记开展“一对一”谈话提醒,讲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各项纪律要求。提醒后,区纪委监委对报备及谈话情况分类存档,做到有据可查,并对报告人的实际操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违反相关纪律、顶风违规操办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年初至今已完成报备并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

提升“头雁效应”做好关键节点谈话提醒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领头雁,不仅担负着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还和领导班子一同肩负着把方向、谋大局的重任。元宝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廉洁谈话频次和力度,深化监督效果,把示范引领作用管住用好。

抓住中考高考重要节点,区纪委监委在普遍开展谈话提醒的同时,对各单位(部门)有子女参加高考的“一把手”开展重点提醒。由元宝区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一对一”谈话,督促发挥好头雁作用。在开展谈心谈话前,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各单位领导干部子女参考中高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谈话对象量身拟定“一对一”谈话提纲,既注重防微杜渐,严防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又注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既谈工作履职,也谈“八小时外”的生活,切实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确保谈准问题、谈出实效。目前,针对有子女高考的“一把手”提醒5人次。

坚持“严管厚爱”做好重点岗位谈话提醒

聚焦分管公务接待工作和财务管理的领导及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区纪委监委通过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吃喝典型案例等相关规定及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违规吃喝整治的工作提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按照《提示》要求,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经常性与所在地区、单位、部门分管公务接待工作和财务管理的领导及负责人全覆盖开展谈话提醒。重点对有无公函、接待范围、接待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再提醒,督促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尤其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廉洁谈话,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常态化谈心谈话,推动相关单位着力把“谈”出来的问题、“理”出来的思路应用到工作实践中,收紧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的“钱袋子”,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截至目前,已与20余人次开展谈话。

“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把谈心谈话融入集中整治、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切实发挥廉洁谈话预防提醒作用,构建起日常观察了解、实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的工作机制,通过专项检查、跟踪回访等方式精准‘滴灌’、靶向发力,督促强化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夯实党性根基、筑牢思想防线。”元宝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元宝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