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要闻
元宝区纪委监委:锚定“校园餐”精准发力
发布时间:2024/9/6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1098)

“今天中午的饭菜是什么时候送到的?”“味道怎么样?”“涨价了吗?”开学季,元宝区纪委监委坚持预想在前、防范在前,聚焦中小学校园配餐工作,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走进班级教室、配餐企业,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校园餐”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坚持关口前移、压实责任,提升管理质效。开学前,区纪委监委协调区教育局、区市场局以及学校、社会监督员、家长三方代表深入配餐企业实地考察,重点查看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品质监控等环节,对营养搭配、配送时间、洗涤消毒等方面提出意见。督促配餐企业建立“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体系,依托“食安辽宁”小程序进行日管控记录,实施台账式管理。并强化实施病媒生物防制,进一步合理膳食营养、严格配送流程、缩短配送时间,保质保量提供配餐服务。

元宝区召开食品安全联合守护行动工作会议
聚焦重点问题、推进整改,监督保驾护航。新学期首周,会同区教育局、区市场局入校实地陪餐,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检查区教育局落实党组成员包保定期陪餐制度,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相关老师与学生四级陪餐制度。利用微信平台、公示栏等方式向师生、家长公开每周食谱情况,对食品安全投诉渠道进行公示,收集师生和家长有关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意见建议。对校园“配餐”开展常态化、全流程监督。对前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排查的15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实地查看学校与配餐企业签订的补充协议、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完善情况,督促配餐企业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履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均衡营养,强化员工培训,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持续系统推进、完善制度,筑牢安全防线。推动各校园食堂、配餐企业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通知》,严格落实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10项制度。推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区属涉及食堂管理的1所中学、2所幼儿园及5家配餐企业共同开展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制发《元宝区校园食品安全联合守护行动工作制度》。督促教育局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配餐管理制度》《陪餐制度》等10余项制度方案,为“校园餐”监督管理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元宝区纪委监委将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深入压紧压实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中小学校等各方责任,精准监督、靶向纠治,让“校园餐”实惠更多、“廉味”更浓。”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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