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中共元宝区纪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8/29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95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街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七)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完成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宝区纪委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元宝区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79.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91.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8.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8.7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1.45%。主要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6.78万元,降低11.71%,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879.9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13.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1.1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54万元,资本性支出0.87万元。

2.项目支出63.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9%。主要包括纪检监察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69.34万元,增长23.83%,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养老统筹和公积金同时调整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8.77万元。

主要是去年上级专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44.63万元,降低43.38%,主要原因:上级专项款使用到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7万元,项目支出63.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9.34万元,增长23.83%,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养老统筹和公积金同时调整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7.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9.9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3.98万元,占81.1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3.9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3.98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变多,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退休人员去世,增加了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0.37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费用随之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2.48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调整基数变化较小。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流程增加,油费消耗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流程增加,油费消耗增加。比上年增加0.49万元,增长6.53%,主要是办案流程增加,油费消耗增加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主要用于维修维护、保险、油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0.75万元,比上年增加166.05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7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组织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万元,自评平均分107分(满分11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办案经费”“正风肃纪监督员费用”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72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受疫情影响,有些工作未能及时开展,计划于2022年度实施。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及时与本级财政沟通协调,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等工作。三是做好资金使用总结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5.95万元,完成预算的93.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社会效益指标;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有些工作未能及时开展,计划于2022年度实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及时与本级财政沟通协调,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等工作。三是做好资金使用总结报告。

(2)“正风肃纪监督员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有些工作未能及时开展,计划于2022年度实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及时与本级财政沟通协调,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等工作。三是做好资金使用总结报告。




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年初预算收人金额

710.58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

710.58

年度
主要
任务

工作名称

对应项目

项目下达金额

项目执行金额

项目执行率

分值

得分

完成情况

重点工作一

全区正风肃纪监督员

12

10.8

90%

100

90

较好

重点工作二

办案经费

60

55.95

93.25%

100

90

较好

年度
目标

年初总体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

较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运算
符号

指标

度量
单位

全年
完成

完成
程度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

经费保
障原因
分析

制度保
障原因
分析

人员保
障原因
分析

硬件条
性保障

原因分析

其他原
因分析

履职
效能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规范县乡检查体制改革意见

100%

100

100

预算
执行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社会
效应

社会效益指标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

100%

93

93

疫情原因有些项目未完全开展

做好预算目标管理

总评价得分

93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政策)名称

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元宝区委

实施单位

元宝区纪委

项目预算金额
(
万元)

60

全年执行数

55.95

执行率

93.25%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

完成情况较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程度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

运算符号

内容

度量单位

经费保障

制度保障

人员保障

硬件条件保障

其他

原因说明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

100

93.25

100

93.25

受疫情影响,有些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做好绩效预算管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办案人员满意

办案人员满意

100

100

100

100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93.25

预算执行率得分

93.25%

减分项

效益指标

绩效自评总得分

93.25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政策)名称

正风肃纪监督员费用

主管部门

元宝区委

实施单位

元宝区纪委

项目预算金额
(
万元)

12

全年执行数

10.8

执行率

9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规范县乡检查体制改革意见

因疫情原因,部分奖励资金暂未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程度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

运算符号

内容

度量单位

经费保障

制度保障

人员保障

硬件条件保障

其他

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各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90人,发放补贴100/

100

90

100

90

受疫情影响,有些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受疫情影响,有些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监督员满意

100

100

100

100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90

预算执行率得分

90

减分项

数量指标

绩效自评总得分

9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


中共元宝区纪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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