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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监督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4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669)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职能,元宝区纪委监委重点围绕以下问题,受理广大群众举报。具体受理内容如下:

1.信用环境: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2.司法环境: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超标的查封财产、谋利性执行款物,枉法裁判、违法办案、滥用刑事手段非法介入民事纠纷等问题。

3.执法环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

4.审批环境: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不该放乱放,审批流程过多过繁、互为前置、互相证明、审批回流等问题。

5.监管环境:多头监管、恣意裁量、以罚代管、一事多罚,严肃追究放任不管、纵容违法和以管谋私、“猫鼠一窝”等问题。

6.中介环境:隐性中介垄断、操纵服务价格、提供虚假结论,以及服务耗时长、收费高、质量差等问题。

7.经营环境:开“影子公司”、当“影子股东”,金融乱象,随意拉闸限电,设置不当排他条款、破坏公平竞争,黑恶势力的“沙霸”“矿霸”“路霸”“市霸”掠夺资源、抢夺市场、强行入股、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会费”等问题。

8.政务服务环境: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甚至无故刁难、吃拿卡要等问题。


专项监督受理电话:0415-2814527

专项监督受理网址:http://liaoning.12388.gov.cn/dandong/yuanbao/m/

来访接待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广济街道新柳街8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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