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丹东市第三十一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周立东因受到刑事判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发布时间:2021/1/17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6495)

20191212日,经元宝区纪委监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对丹东市第三十一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周立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

2019117日,因周立东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被振兴区人民法院判处周立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元宝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周立东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元宝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给予周立东开除公职处分

周立东简历

周立东,男,汉族,1976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9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8月参加工作,20147月任丹东市第三十一中学副校长,20157月任丹东市第三十一中学校长,20164月任丹东市第三十一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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