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纪委的部署安排下,宽甸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接群众需求,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扎实有序推进基层“阳光三务”工作,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构建责任清晰的推进体系
县纪委监委将推进阳光三务工作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第一时间将上级指示精神和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县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办等职能部门主管责任及乡镇、村、社区主体责任,目前已协调解决村社名称错误、公开项目格式、信息缺失等问题12个。根据上级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宽甸县基层“三务”公开项目名单,规范了“三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录入审核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监管人员、各乡镇审核人员、各村社录用人员360人,“阳光三务”推进网络已经形成。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协调建设银行宽甸支行相关负责人成立指导组,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各级审核人员、录入人员发放指导手册和培训视频,开展集中培训2次,确保全体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录入、审核、查询等操作事项,为信息录入下好先手棋。指导组先后深入青山沟镇、牛毛坞镇,集中对各村信息录入人员进行实地指导2次,通过实地演示,细致讲解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确保信息录入工作高效完成。按照市纪委部署,选取了青山沟镇、牛毛坞镇2个乡镇进行试点工作,结合全省“阳光三务”现场观摩暨动员部署会相关要求,截至目前,2个试点乡镇录入常驻人口10349人,注册用户8133人,审核发布“三务”信息1000余条,其余乡镇村级“三务”信息录入、审核发布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
三是加强宣传督导,推动“阳光三务”走深走实
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深入各乡镇,实地查看“三务”信息录入、审核等实际操作,提出“录入准确、审核高效、公开及时”三项要求,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通过各乡镇、村(社区)公开栏,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信息,为“阳光三务”推广营造舆论氛围,针对各类群体,综合采用入户上门、一封信、在商超等居民相对集中的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县纪委监委加强对“阳光三务”推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问题线索台账,专人负责管理,并对“三务”公开问题线索优先处理。截止目前,集中开展“三务”工作监督检查12次,涉及22个乡镇197个村(社区),组织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20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6个,提出建议17条。督促职能部门跟进整改,强化跟踪回访,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到位、假公开等问题,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