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要闻
整合监督力量 打造“1+4”监督格局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11/22    来源:凤城市纪委监委    阅读:(1454)

为提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凤城市委巡察办积极探索新举措,制定了《巡察整改联合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巡察整改督查检查为载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作用,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打造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的“1+4”监督格局,合力开展好巡察整改督查检查工作,以此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形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

2020年11月17日,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了巡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巡察整改联合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尊勇,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袁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关学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杨积平出席会议。

《方案》决定,自11月20日至11月30日,由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对第六轮巡察的11个单位和25个村(社区)、第七轮巡察的13个单位和74个村(社区)及4个巡察“回头看”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督查检查,以整改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方案》要求,围绕整改责任、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整改成效四个主要方面开展分工合作。市纪委监委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乡镇(街道)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及巡察整改的总体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市委组织部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开展组织生活等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市委巡察办负责对整改情况及督查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实地检查是否整改到位、监督到位。

《方案》强调,各相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各督查检查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及边改边犯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文字:王睿

编辑:张丽巍

审稿: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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