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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纪委监委建立“双述一评”制度 强化监督“关键少数”
发布时间:2020/8/13    来源:凤城市纪委监委    阅读:(1058)

凤城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党委、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主动接受纪委委员评议的“双述一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以抓“关键少数”撬动大多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明确“双述一评”对象内容。《办法》将全市21个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47个市直部门党组织书记全部纳入述责述廉对象,要求每年召开一次述责述廉评议会议,选定8至10名乡镇(街道)党委、市直部门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由全体纪委委员进行评议。《办法》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责”和“廉”的原则,对评议内容进行逐一明确。一是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明确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情况;对班子成员和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教育管理监督情况等9项述责述廉内容。二是针对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方面,明确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廉洁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3项述责述廉内容。三是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等方面,明确存在问题和建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规范“双述一评”工作流程。《办法》规定,“双述一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拟定述责述廉单位,提出“双述一评”方案,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报市委审定后组织实施。《办法》要求,在实施阶段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双述”对象根据《办法》确定的述责述廉的主要内容,结合自身职责、岗位特点以及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报市纪委监委审核。二是调研拟定质询问题。市纪委委员接到会议通知后,进行前期调研,广泛征求对“双述”对象意见,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初步提出质询问题,报市纪委常委会审定。三是召开“双述一评”会议。会议主要听取并审议“双述”对象述责述廉报告,由全体纪委委员对“双述”对象提出质询,并当场作答。纪委委员根据“双述”对象汇报情况和回答质询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民主评议结果和意见建议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及时向“双述”对象反馈。

强化“双述一评”成果转化。《办法》针对落实“双述一评”工作成果运用方面,强调反馈整改、结果运用、总结经验三个环节,推动述责述廉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办法》规定,“双述”对象要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拉列整改清单,并将整改情况于5日内报市纪委监委,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跟踪述责述廉对象整改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整改提高;述责述廉和评议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的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差”比例超过10%的,市纪委监委及时呈报市委,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力促“双述一评”成果有效转化。(凤城市纪委监委 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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