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纪委监委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突出监督关口前移,切实扎紧监督“篱笆”。
一、“双述一评”,强化对“关键少数”常态化监督。市纪委监委着力在对“关键少数”履责监督常态化上下功夫。制定《凤城市乡镇(街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党组织“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党委、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纪委委员评议的“双述一评”工作机制,制发《关于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的实施办法》,对“双述一评”的形式、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要求。同时,为深化巩固“双述一评”效果,将测评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的依据,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常态化监督,并以“抓关键少数撬动大多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巡回派驻,强化对“关键少数”实时性监督。为实现常驻在、点对点、零距离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实时性监督,全力提升纪检监察机构在综合监督单位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市纪委监委及时总结经验,在原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体制机制及对应的综合监督单位不变的基础上,一改以往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在纪委监委集中办公的形式,成立“巡回”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解决日常监督薄弱的问题。首批“巡回”派驻监督从派驻组中精选8名干部,进驻业务量大、工作人员多、与群众接触密切的公安局、水利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等4个单位,进驻时间为半年至一年,对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和检举控告等。同时,严明派驻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抓住监督重点,强化日常监督,确保监督全面、精准、到位,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在监督下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三、提醒谈话,强化对“关键少数”面对面监督。市纪委监委紧紧抓住“问题未萌”这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面对面谈话的方式,有效减少和防范“关键少数”违纪行为的发生。制发《关于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谈话的实施方案》,突出早提醒、早预防,将节日节点重点岗位人员必谈、任职就职前必谈、出现苗头性问题必谈的原则贯穿谈话工作始终。同时,严守谈话纪律和谈话程序,制定谈话提纲,将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确保提醒谈话谈出实效。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委书记共计开展提醒谈话140余人次,有效督促“关键少数”直面问题、“红脸出汗”,切实达到防微杜渐、拧紧“开关”的作用。
四、督促指导,强化对“关键少数”制度化监督。为全面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制度监督为保障,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建设。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与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主体责任。2019年以来,共对1个乡镇党委、12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使“关键少数”切实正视自身存在问题,认清底线红线,在全市形成强烈震慑。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乡镇(街道)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着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过程中,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协助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明晰廉政风险,找准突出问题,掌握具体方法,在监督同时,推动“关键少数”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据凤城市纪委监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