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达到教育为主、警示在先的目的,凤城市纪委监委严把四关,进一步细化、深化、强化谈话函询工作,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及时抓早抓小,防止“小病”变“重疾”。
一是综合研判,严把精准适用关。加强问题线索的分类、甄别和保密,对问题线索内容,被反映人身份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研判。对反映问题比较笼统、模糊,可查性不强,但有必要进行提醒的;对反映问题简单、明确,不需要进行初步核实,易于通过谈话函询了解掌握的;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已经退出现职且反映的问题时间久远,但不宜直接了结的,均首先考虑采用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妥善处置,确保做到应谈尽谈、严谈严询。
二是规范流程,严把办理程序关。谈话函询工作实行报批制度,承办部门对符合谈话函询适用情形的问题线索,适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并按程序报请批准。同时,承办部门应在谈话函询前周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被谈话函询对象的岗位特点和性格特征等基本情况,细致梳理反映的问题,提前研究制定好《谈话函询工作方案》和《函询通知书》,并在报批后10个工作日内积极组织实施。谈话对象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一般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为主谈话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谈话在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场所进行,制作谈话笔录,谈话后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三是提升实效,严把处置管理关。积极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谈话函询结束后,承办部门就被谈话对象是否对全部问题进行说明,说明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与反映问题相符、是否手写签名、是否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进行复查,并与谈话记录内容相互印证,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结,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整卷归档,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把谈话函询的情况说清楚、讲透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承办部门将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党组织的落实情况纳入年末考核中,切实发挥谈话函询的辐射作用。
四是聚焦重点,严把抽查复核关。承办部门每半年对被谈话函询对象进行抽查复核,重点复核涉及“四风”问题的、谈话函询后重复举报不断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与组织掌握的情况明显不符或存有重大疑点的问题线索。发现谈话函询对象存在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有意隐瞒等问题的,转作拟立案或初步核实,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发现谈话函询对象存在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等典型问题的,及时通报曝光,以儆效尤。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36人次,进一步强化了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据凤城市纪委监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