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丹东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机关各部门、综合保障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即日起对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办。
聚焦“一个中心”。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工作中心,落实落细市纪委监委10个方面监督重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精准有效实施科学防控。
做好“两个维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落实“三项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落实政治责任,构筑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强化“五种措施”。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及时公开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内容和举措,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二是加强督查检查。派员参加市委办公室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各执纪监督室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一线,以适当方式对联系地区和部门进行多轮次全方位检查抽查。重点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尤其是卫生健康、交通、发改、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构筑严密防线。三是严格审查调查。围绕监督保障重点任务,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快查快审快结,对相关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四是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正面宣传、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每日通报全市监督保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