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成果逐步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延伸覆盖,以凤城市中心医院为试点,以点带面、精准施策,有效解决“无人干”“不善干”“盲目干”“不会干”“不愿干”等问题,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全面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公权力的监督。
“两专四兼六员”,上下联动增强“推动力”
针对市中心医院纪委监督力量不足问题,首先优化机构设置,突出专兼结合,构建上下联动监督格局,全面增强监督力量,从根本上解决“无人干”问题。一是派驻监察专员。为切实加强对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凤城市监察委员会向中心医院派驻1名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市中心医院纪委合署办公。监察专员受市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负责行使对市中心医院监察对象的监察权,同时,对市中心医院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行业务指导。二是配备“一专四兼”。市中心医院原有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在保持纪委机构设置不变的情况下,增设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配备3名兼职纪委委员。兼职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兼职纪委委员从市中心医院选配,由院党委组织推荐,通过院党委、纪委换届选举产生。三是聘任院风监督员。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在中心医院6个党支部各聘任1名院风监督员(即党支部纪检委员),由支部党员推荐,党支部选举产生,充分发挥院风内部监督作用,对全体党员和其他从事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统领统管统培”,紧密衔接增强“凝聚力”
针对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匮乏,监督能力较低等问题,推进“三个统一”管理模式,全面解决医院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干”问题,全面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一是双重领导统一管理。将市中心医院纪委纳入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负责受理、处置医院领导班子以外的各部门党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并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市中心医院纪委受市纪委监委和医院党委的双重领导,案件查办以市纪委监委为主。二是线索处置统一管理。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接收到涉关中心医院领导班子以外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按程序分办给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办),由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办)按照相关程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开展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立案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案管系统。三是学习培训统一管理。将市中心医院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委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到市纪委监委的统一管理,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参与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合办案及“以案代训”“结对帮带”等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执行增强“战斗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对市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办)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进行规范,健全制度机制,解决“盲目干”问题。
一是建立监督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结合市中心医院政风行风、廉洁自律等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2次专项检查,深挖问题线索,精准监督执纪。二是实行“院案县审”。参照“乡案县审”模式,明确市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办)需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由联系卫健局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初审把关后,移送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进行复审。三是确保办案安全。明确市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办)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时,原则上“走读式”谈话要在市纪委监委谈话室进行,批评教育、谈心提醒等其他谈话可在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专区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四是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办)工作机制,制定《凤城市中心医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凤城市中心医院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凤城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凤城市中心医院监察专员工作职责》《凤城市中心医院院风监督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试行)》《凤城市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办)检举控告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等10项工作制度,以完善机制为抓手,规范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升监督质效。
“强基固垒提效”,提高保障增强“内动力”
一是建设专区强基础。在“建”上促规范,在“用”上下功夫,高标准建设集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信访接待室一体的纪检监察办公专区,为“两专”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在医院楼体外墙、办公专区内设置明显标识,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二是制度公开促规范。制定工作制度汇编手册,并将相关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上墙公开,促使职责“入脑入心入行动”。制定“凤城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十严禁’行为规范”,在医院走廊等明显位置上墙公示,并同时设置举报信箱,公开纪委(监察办)举报电话。三是廉政宣传浓氛围。针对市中心医院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氛围不浓厚、教育活动场所不固定等问题,开辟廉政文化宣传“阵地”,精心打造具有医院特色的廉政文化走廊6处,厚植廉政文化土壤,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感染、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四是落实待遇增动力。为充分调动、激发市中心医院纪检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相关政策,对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给予补贴,参照村级(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补贴补助标准,给予院风监督员相应补贴。(于淙芳)